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对于依托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做好调剂共享工作的通知》(晋财资〔2025〕20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大型仪器设备抽查盘点及国有资产调剂共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型仪器设备抽查盘点
抽查范围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入账且2024年度未抽查盘点的单价2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重点检查仪器设备账实相符情况、条形码粘贴情况、使用台账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各相关单位需安排资产管理员全程参与,具体设备使用人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检查时间为5月7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与各有关学院商定。
二、国有资产调剂共享信息报送
各单位须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入账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在此基础上,梳理汇总闲置、低效运转资产,并按照要求填报《闲置或低效运转资产汇总表》(附件二)。同时,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和管理实际情况,梳理汇总各类资产需求,按要求填报《调剂共享资产需求信息表》(附件叁)。国有资产管理部汇总后将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送至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须确保所有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30日前,纸质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德怀楼426室,电子版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部邮箱:驳锄肠蝉产办蔼苍耻肠.别诲耻.肠苍。
工作联系电话:3925336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