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太原海关对于开展监管期内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年检要求,现对2024年度各单位采购的所有减免税货物的使用状态开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2024年度购置的进口减免税货物。
二、检查内容
(一)减免税货物使用地点及使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二)减免税货物是否存在抵押、转让、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置情况;
(叁)实际进口减免税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是否与办理减免税手续时所提供信息相同;
(四)减免税货物是否已按规定入固定资产。
叁、工作程序
(一)由设备使用单位按照所要求的检查内容对检查范围内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进行自查。
(二)如设备领用人、存放地点和使用状态等信息发生变动,填写《91果冻传媒2024年减免税货物信息变动表》(附件一), 说明具体变动情况和变动原因,并于2025年5月12日18时前将表格报送至德怀楼425室。若未按时报送表格,则视为使用情况均正常。
(叁)国有资产管理部将安排检查组对监管期内(5年)的减免税货物随机进行现场实物检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各类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采购科联系。联系电话:0351-3922362。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5月9日